一句話答案
嗯...關於這個「復活」長毛象和恐狼的話題,最近真的吵得很兇。如果非要我用一句話說完...我自己是覺得,這整件事,說穿了可能跟保護自然沒太大關係。它更像是...更像是在滿足人類想要控制一切,甚至...嗯,戰勝死亡的一種...慾望吧。說真的,背後的水很深。
最近那個很紅的「復活恐狼」是在吵什麼?
對,你可能也看到了新聞。一家叫 Colossal Biosciences 的生技公司,宣稱他們「帶回」了滅絕的恐狼。搞得好像侏羅紀公園要成真了。TIME 雜誌還用封面故事寫,標題很聳動,叫 [The Return of the Dire Wolf]... 但事情沒這麼簡單。
馬上就有人跳出來說,這根本不算「復活」。為什麼?因為他們的方法...嗯...簡單講,不是複製。他們是去修改現存灰狼的基因,讓灰狼的後代長得「像」恐狼。所以...這不是真的恐狼,它是一個...嗯...一個「致敬版」的灰狼?對,差不多是這個意思。他們現在在做的長毛象也是一樣的邏輯。
有趣的是,連 Colossal 自己的首席科學家 Beth Shapiro,她在一篇 [New Scientist] 的訪談裡也承認了。她說:「要 100% 完整帶回一個滅絕物種,是不可能的。」她們家的動物,其實是「有著 20 處基因編輯的複製灰狼」。她們從一開始就是這麼說的。只是...你知道的,媒體跟大眾,大家口語上就喊它們「恐狼」,結果就讓很多人很不爽。
傳統保育 vs. 復活科技,錢該花在哪?
這就帶出下一個爭議了。很多人質疑,花這麼...這麼多錢,幾億美金在搞這個「復活秀」,為什麼不把錢拿去支持那些已經證明有用的保育工作?像是保護棲息地、建立復育計畫、控制外來入侵種...這些才是真正能救現在還活著的動物的方法啊。
大家擔心的點是,如果未來所有人都把希望寄託在這種「死了再復活就好」的科技上,那誰還會認真做現在的保育工作?感覺...感覺有點本末倒置。
說到這個,我就想到...美國那邊有個官員,之前川普政府的內政部長,他發了一篇文,那種態度就很典型。他說他對「去滅絕科技」感到很興奮,覺得這不只可以救回消失的物種,還能...嗯...「強化生物多樣性」。
他還補了一句很經典的,他說美國的「瀕危物種名單」就像是「加州旅館」,物種一旦住進去,就永遠無法退房。他說有 97% 的物種進了名單就再也出不來。老實說,他這句「加州旅館」的比喻...還真的沒說錯。傳統的保育工作,真的很難,進度非常慢。但為什麼?不是因為方法錯了,而是因為...他們不只要跟物種數量下降搏鬥,他們還要對抗整個人類社會對資源的無限索求。
這就像...你努力想把全世界只剩五千多隻的老虎增加到一萬隻,但這不只是生小老虎就好。你得保護森林不被砍伐、要確保老虎的食物...就是那些鹿啊、山豬啊,數量也夠。你還得教育住在森林旁邊的居民,怎麼跟老虎和平共存。然後...還要派人巡邏,防止盜獵。保育是這麼一整套複雜又花錢花時間的事,它在跟人類的擴張慾拔河。
下面這個表,我自己整理了一下,可以很清楚看到兩種思路的差別。
| 比較面向 | 傳統保育工作 | 基因復活科技 |
|---|---|---|
| 核心目標 | 保護現存物種跟牠們的家(棲地)。很像在做預防醫學。 | 把已經滅絕的物種「做」回來。嗯...比較像是事後補救,而且是做個替代品。 |
| 主要方法 | 棲地復育、反盜獵、人工繁殖、教育宣導...都是些很花時間的苦工。 | CRISPR 基因編輯、複製技術、人工子宮...聽起來就很炫炮,很科技感。 |
| 預期成果 | 一個健康的、能自我維持的生態系。物種數量只是指標之一。 | 產生出具有特定性狀的「代理物種」。能不能活在野外?天曉得。 | t
| 潛在風險 | 就是慢...而且常常因為錢不夠、政治因素失敗。心很累。 | 做出來的動物可能變入侵種、有無法預期的疾病,還有...道德爭議超級大。 |
| 說真的,我覺得... | 很辛苦,但這是唯一能從根本解決問題的辦法。治本。 | 比較像個華麗的科技展演。感覺...治標不治本,甚至可能製造新問題。 |
復活了,然後呢?牠們要住哪?
好,就算我們不管那個「這到底算不算真恐狼」的哲學問題。就算我們真的成功「做」出了一堆長毛象、一堆恐狼。然後呢?
這是最大的問題。恐狼是一萬多年前滅絕的。現在的地球跟一萬年前完全不一樣了。氣候不同、牠們以前住的生態系也早就沒了,牠們吃的獵物...大概也都滅絕或演化成别的樣子了。所以...你要把牠們野放到哪裡去?
Colossal 的科學家自己也承認,如果把這些「新恐狼」隨便放到一個現有的生態系,比如黃石公園好了,牠們很可能會變成超級入侵物種,把現在的灰狼、郊狼的生存空間都搶光,進一步破壞整個生態系平衡。這不是在搞笑嗎?為了救一個「已滅絕」的物 an animal... 去搞亂一個「還活著」的生態系。
這跟台灣有關嗎?我們怎麼看?
說到這個,我就去查了一下。大部分的討論都是在講美國的狀況,像是前面提到的那個《瀕危物種法案》(Endangered Species Act),進去了就很難出來。但台灣的狀況...很不一樣。
我們的法律,主要是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。我去看了條文,它的核心精神是「保育現有野生動物及其棲息環境」。你看,重點是「現有」的。整部法律的設計,都是為了保護還在的台灣黑熊、石虎...這些物種。它根本沒有一個條文,是為了處理「從滅絕中復活的基因改造動物」這種...嗯...科幻情節。我們的法律框架,根本沒準備好回答這個問題。
所以這形成一個有趣的對比:美國的系統是煩惱怎麼讓動物「畢業」;而台灣的法律,是連怎麼讓這種新同學「入學」都不知道。這也顯示出,這項科技跑得有多快,我們的法律和倫理思考...完全被拋在後面了。
反例與誤解釐清
好,我們來釐清幾個常見的誤解。
誤解一:「復活物種是為了彌補人類的過錯,是道德責任。」
Colossal 的人很喜歡這樣講,說這是我們人類贖罪的方式。聽起來很高尚,但...我想想...這邏輯有點怪。如果我打破了一個古董花瓶,我的責任是...嗯...小心保護剩下的花瓶,而不是自己拿膠水黏一個假的,然後說「你看,我負責了」。真正的負責,應該是停止破壞,去保護還在的東西吧。
誤解二:「這項科技可以確保物種永不滅絕。」
這是我覺得最危險的一個想法。如果犀牛滅絕了,沒關係,反正實驗室可以再做出來。那...是不是代表我們現在就可以更不在乎地去盜獵犀牛角?如果鯊魚沒了,反正可以復活,那魚翅是不是就可以放心吃了?這個想法,說真的,它不是在提倡保育,它是在為人類的貪婪和短視,提供一個...嗯...完美的藉口。它讓我們覺得,資源是無限的,反正玩壞了再造一個就好。
誤解三:「復活滅絕動物,就像讓死人復活一樣酷。」
我懂。人類自古以來就害怕死亡,渴望永生。復活一個滅絕萬年的生物,好像...好像讓我們看到了某種 cheating death 的可能性。但這是一種...嗯...虛假的希望。物種的滅絕跟個體的死亡不一樣。更重要的是,就算我們能復活渡渡鳥,然後呢?我們只會把牠們當成雞一樣養在工廠裡。這真的是我們想要的未來嗎?
所以,我的結論是...
嗯...繞了一大圈,回到最初的問題。追求去滅絕科技,是個好主意嗎?
我自己是覺得...不是。出發點也許是好的,但這個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,滿足的...恐怕不會是我們保護自然的高尚情操,而是我們人性裡最危險、最貪婪的那一面。
讓它留在科幻小說裡,可能...對大家都好。
聊聊你的看法
如果真的能復活長毛象,你覺得牠們應該被放在動物園,還是野放到一個特製的、像侏羅紀公園那樣的保護區?在下面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吧,我想聽聽不一樣的想法。
